2015年 04月17日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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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篇119篇14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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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性議題 需要更多理性溝通

 【記者尹箴台北報導】立法委員鄭麗君等六國會辦公室主辦的「台灣人權之路與同(跨)性婚姻合法化,婚姻平權之民法親屬編、繼承編修正公聽會」,十一月十九日下午在立法院舉行,就已通過一讀的《民法親屬編與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正反雙方意見表達舉行公聽會。包括行政、司法兩院官員、等十一個相關團體代表與會。

 公聽會中有十八人陸續表達立場,贊成與反對修法者各持己見侃侃而談。其中,贊成與反對兩方皆有共識的部分是,雙方都認為這是具有爭議性的議題;同時雙方都不認為透過一次的公聽會就能夠達成共識,乃是需要更多的理性溝通。不過,贊成修法的一方認為反對者對他們的誤解很多,例如尤美女立委呼籲反對修法者的連署中,有部分與事實不符者應予更正。她指出,目前立法院只有「婚姻平權」相關修正法案一讀付委,至今尚未排入議程,並非反對者在連署書中所指稱的「即將進入二讀」。其次反對者將三法案併在一起並作不當指責部分應予澄清;第三,對民間團體所提法案內容有不一樣的部分,希望澄清並期待進入理性論辯。尤美女強調,就因本議題有爭議,所以世界各國同志運動才會如此之久。她認為基本人權無法用公投,因為人都平等。第四,尤美女認為,台灣解嚴廿七年,但仍活在戒嚴時期,不論婚姻家庭、學校教育,仍在實現黨國和父權,而非公序良俗,未將人當作主體乃是當作客體來作表決,此即違反人權的真意。她認為台灣目前最需要的就是轉型時期的人權教育。

 台灣神學院舊約學教授曾宗盛表示,許多基督教信仰團體基於其理念來反對這個法案的修正,並提出不同的聖經解釋,然而教會從來就不是一言堂,乃是包容許多差異、不同的看法和實踐,甚至因此針鋒相對,在同性戀相關議題上亦然,有不同的意見和做法。他說,基督教的價值是相信上帝的愛超越各種差異,把所有的人包含在祂的愛裡,所有的人都是罪人,而上帝在祂的愛裡赦免、包含所有的人在祂的慈悲、饒恕和接納中,所以在上帝面前,不會因為個人差異而受排斥,反而,不論是何差異,不論是在年齡、信仰、種族、社會階級或性傾向上,上帝的愛都擁抱所有人。曾宗盛說,基督教發展史中,總是會有信仰團體去關心被主流社會邊緣化的團體,為所有遭受歧視和被打壓的人發聲,包括婦女、奴隸、原住民及其他少數種族。今天,同性戀團體在教會中受到排斥和歧視,讓人非常心疼,所以不得不發聲。基於對弱勢團體的關心和支持來維護他們的權益,盼望這種支持讓所有願意進入婚姻的異性戀者或同性戀者,或非異性等都能享有婚姻平權。曾宗盛表示,相信婚姻是受上帝祝福的,修正法案正肯定此價值。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任秀妍律師指出,同性戀之所以多年來不被接納,自認為弱勢甚或被歧視,是因為這是爭議性的倫理行為,是在道德上有爭議的,目前還有許多國家不承認,社會也不表態支持,如此議題豈可以粗糙的立法手段來扭曲。她強調,這個議題無法與身心殘障人士的保護性立法相提並論,而且是錯誤的類比。將同性婚姻列入立法就是鼓勵、贊同,要大家認為這是對的,是正常的。其實,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並吩咐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婚姻乃上帝親自設立,是神所賜福的制度。這個在道德上有爭議的議題,在公序良俗上也有爭議。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曾品傑教授建議法務部及立法院,同性婚姻合法化是高度爭議性的價值問題,贊成者一年之內僅只得到十一、二萬人的連署,但反對的人數僅僅兩個月就破了四十四萬,可見此議題與死刑、核四完全不同,這個問題具有高度價值取向的分歧。他說,根據基督教21世紀智庫協會最近公佈的調查顯示,有60%的民眾支持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基於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面對此一分歧問題,應以直接民主的方式,舉辦公民投票來解決。

 立委陳學聖表示,法律現況反應當前文化的底線,變化過程需要不斷的論辯。觀察法國面對此議題,即使是一個崇尚自由平等的國家都發生強烈的衝擊,何況相對保守的台灣。他期待持續理性討論該議題。他說,這個議題影響所及不止一個人,乃是一個家庭、家族甚至畢生的信仰價值。陳學聖指出,本案提案立委雖然都是民進黨委員,但在其陣營內也有很明顯的歧見,包括劉櫂豪與趙天麟等也持反對意見,顯見必須尋求共識,文化發展到哪裡,法律才會變更到那裡。陳立委強調,他不否定公投的可能性,即使行政院、立法院都不作為,但法律既已規範,直接民主公民連署也是公投條件之一,誰也無法拒絕,因此本議題未來的演變尚未可知,但在理性的法律架構下,樂見未來此議題會繼續討論。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邱美育司長表示,法務部為收集同性戀者其他國家的相關資料,在民國一○一年五月委託德、法、加拿大等研究計畫,此議題涉及我國民法家庭制度的重大變革,有進一步研究必要,而目前正在進行台灣同性婚姻制度化的調查研究計畫,預計成果報告將在十一月底完成。她指出,綜觀世界各國對於同性伴侶的保障各有不同,由於涉及我國家庭制度重大變革,因此法務部在今年十月四日首度舉辦同性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未來會繼續主辦此類座談,以聽取建言作為政策擬定的參考。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法官徐麗瑩指出,司法院對此議題無預設立場,但認為各種形態的制度,國家應有適當的規畫和保障,由於現行民法親屬繼承篇相關規定是在民國19年公佈的,當時沒有把同性婚姻或伴侶的形態規範進去,在原法律體系和條文架構下,如果只是修改文字,就要作為規範而缺乏相關配備是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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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部份媒體質疑當天任律師的發言,護家盟聲明稿如下:

 收養 請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

 針對部分媒體於日前「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上不完整的報導,導致社會誤解,護家盟回應說明如下:

 一、肯定收養超乎血緣愛的家庭

 收養制度是幫助無法在原生家庭中生長的孩子,找到一個安全的避風港。護家盟肯定所有愛孩子的父母,無論血緣或者沒有血緣關係的收養,更認同他們的愛,因為這些愛才能讓孩子有一個幸福安全的家,也符合護家盟維護家庭價值的精神。

 二、考量孩子最佳利益,公聽會勿斷章取義

 日前公聽會現場任律師發言全文是「親生的孩子,你才有那個血緣關係去愛他,收養的孩子你能這樣的去愛他嗎?當收養的父母拆夥的時候,孩子要歸誰呢?孩子是被當人球拋來拋去,還是被搶來搶去的?」任律師所表達在語氣上是質疑同性婚姻者的收養,能保證如有血緣關係一樣的全力愛孩子?不會因為某些因素反而傷害了孩子?部分媒體將其質疑說成肯定,報導不完整以致扭曲該發言的真義,我們感到遺憾且痛心。

 三、呼籲媒體及社會人士一起為孩子的幸福把關

 網路上戴立忍導演直指護家盟歧視傷害、撕裂現存非原生教養關係。護家盟表示絕非事實,就此澄清。由於部分媒體不完整的報導,使得社會部分知名人士及大眾,在不了解當時對話的情況下被誤導,污名化當事人及護家盟。護家盟尊重且從不歧視任何人,肯定非原生的教養關係,因為有收養父母無私的付出,鼓勵我們更關心孩童的利益,為了保護孩童的權益,不得不跳出來質疑同性婚姻入法對收養的影響,不得不請大家思考什麼是對孩子最好的政策,怎樣才能提供孩子最好的生長環境,請大家跟我們一起為孩子的幸福把關與努力。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

最後修改於 2013-11-27, 週三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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