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復興報╱編譯Asenath/報導】印度的人權報告與它在國際間所行的事實不符。當聯合國於1950年設定國際人權日時,印度也是創立國之一。但是今天,印度卻是世上最大的社會弊病源頭之一,包括:人口走私、童奴和迫害基督徒等等。
「神的國關乎公義,如果民眾無法擁有人權,就是我們犯了某種錯誤。」美國基督教非營利組織「印度伙伴」(India Partners )同工史帕克斯(John Sparks)說。
國際人權日旨在引發國際社會注意《世界人權宣言》,該宣言樹立的基本人權應當在世界各地受到尊重與保護。
人類固有的權益,諸如:平等、免於被奴隸、享有宗教自由等等,在印度全都未被遵守。例如,印度依舊按久遠的種姓制度,在社會、經濟和教育上,將人區分身份地位。低下階層家庭依舊困陷在卑微、潦倒的貧窮中;出身最低階層家庭的女人和女孩,最有可能成為人口走私的受害者。
被迫當勞動或充當性奴隸是印度人口走私市場背後非常大的驅動力,且幾乎有1600萬人陷入充當性奴隸的困境中。
「印度伙伴」正與印度信徒共同努力要讓這些人恢復人權,並滿足他們各種身體的需求。他們的每一項服務計畫都包含福音。「服事這些家庭需要切實、長期的委身。」
例如,當一名婦女從性奴隸生涯被救出之後,信徒就必須陪伴她邁向復元的每一步:照顧她的健康需求、為她尋找安全的居所、教導她學習可長可久的工作技能、從查經班和教會找到基督。
史帕克斯說,「印度伙伴」藉由這麼做,用言語和行動表露基督的心腸。「以賽亞書說,主耶和華喜愛公義。如果我不在乎公義,這樣我與神的關係必定出了什麼問題。」
「無論我忽視它,或知道這個消息,神都將認為我有責任。許多這類事情都與人權有關。如果你幫助一名婦女可以去上縫紉班、獲得一台縫紉機,讓她桌上有食物可吃,她的子女有衣服可穿,這樣她能自給自足的基本人權就恢復了。」
●為印度禱告:喪失人權者得享神命定賜予的福樂及救恩。(圖文取材自M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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