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03月01日 星期六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約翰福音14章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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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尊嚴,還是要十字架?

◎殷穎牧師/資深文字工作者
今天無論是基督徒或非信徒,在遇到重大犧牲、挫折或罹病棄世時,都強調講求「要有尊嚴」。人要求有尊嚴的生,有尊嚴的死,當然十分重要;這是人天經地義的基本權利。但我們有沒有想過:基督的一生,有沒有尊嚴呢?我們若仔細查考聖經中基督的生平,便會十分吃驚的發現,耶穌基督在一生中,很少有人的尊嚴,甚至根本沒有尊嚴。今天人們可以高談基督的「唯獨榮耀論」,作為信徒的基本信仰,但這些都是基督的身後事。祂在世的卅三年中,很少有過人的尊嚴,因基督是被那個時代所「棄絕」。「棄絕」,正是祂受苦的一個基本要素。
被棄絕的基督
主曾鄭重地對門徒講:「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八31)基督曉喻門徒,祂要先被「棄絕」,然後才釘十字架。「棄絕」的意義安在?它並不僅是被人拒絕那麼簡單而已,「棄絕」的含義中包括被羞辱(參看約八41,猶太人講的這些話,意味著主的生父不詳,是由淫亂而生),是被人看不起、被人鄙視。基督時代,猶太宗教當局的權威代表是長老、祭司、文士,主就是被他們「棄絕」。而當基督被彼拉多審判時,群眾叫嚷說:「除掉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約十九15)也並非都是受了祭司長的慫恿而起鬨,是他們真的「棄絕」了他們的彌賽亞救主。
被人瞧不起、鄙視,惡意攻訐的滋味是不好受的,好像你周圍有惡犬在不停地向你狂吠,對你指手劃腳,讓你的心情落到谷底。主不是還被祂自己的門徒出賣了嗎?這一切都是被「棄絕」。我們今天在讀主的受難史,或看基督受難影片時,大部份要給人的印象是,基督是一位悲劇英雄,所以大家都要萬膝跪拜,眾口頌揚。好像主是榮耀地釘上了十字架,這應與事實有相當距離。在大祭司長庭院中被審時,已受夠了羞辱:「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他們就用手掌打祂。」(約十九2-3)。這是要將基督在受難前,先當猴戲耍,用種種方法捉弄祂、揶揄祂,「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上帝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路廿三35)那被釘的犯人也譏諷祂:「祢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路廿三39)
這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情形,並非我們今天所想像,祂是悲壯榮耀地釘死,反倒是被凌虐,受盡各種羞辱之後才釘死。易言之,主是窩窩囊囊地被釘死了。這樣的死能有尊嚴嗎?一點也沒有。神的榮耀與人的尊嚴在主被釘死的這一刻都離開祂了,而這才是基督釘死十字架的真實情況。當然那不是我們所願意看到的,而是我們要設法避免的。後世許多大畫家都將主的臨難畫得十分風光:天使在空中環繞飛翔,眾人都俯伏在地上跪拜,但卻並非真實的畫面。實際上基督是被屈辱折磨而死,才是當時的真相。而這也就是基督所說的,祂被那世代所「棄絕」的殘酷事實。
接受苦難,與主同死
基督不但身體被釘死,祂的神格與人格也同時被折磨死。所以基督十字架上的死,是身體與位格的多重死亡。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1906-1945)告訴我們基督的受苦不是偶然,而為必然(必須)。而主的死是遭人「棄絕」,所以祂的受苦,並沒有榮耀與光輝。潘氏說當基督召一個人時,祂是叫他去死(《追隨基督》P41)。死就是十字架,也就是要你與主同死。這也就意味著信徒也應該與基督一樣,要接受十字架的一切苦難,其中便應包括最重要的被「棄絕」。當然人不應想要得基督的榮耀(除非是主再降臨的時候),而撒但卻時時刻刻希望人可以竊奪神的榮耀,這應為基督徒時時刻刻要面對的大試探。人在為主受苦時,撒但要將神的榮耀加給你,當你感到陶陶然、飄飄然,你已經被撒但套牢了。人不該竊取神的榮耀,但人的尊嚴總應該可以維持吧。雖然人應有尊嚴的生,也該有尊嚴的死,但我們別忘了:基督在世時,祂既無生的尊嚴,也無死的尊嚴。祂是被棄絕的。
我們的主既沒有「尊嚴」,我們還要那所謂的「尊嚴」嗎?
被棄絕(沒有尊嚴),是一門很難學習的功課,但卻是基督徒必須修習的學分。
經上有話說,當人人都說你好的時候,你就有禍了。你有了尊嚴與榮耀,便等於棄絕了基督與祂的十字架。
基督在世時,從未有過尊嚴。我們即使得到了尊嚴,卻失去了基督,這尊嚴對我們還有甚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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